早两天在论坛看到的一个帖子,值得看看呀!

作者: 11发布于: 2007/03/08 03:04浏览: 862回复: 23
本来想转过来的, 考虑到这帖子的内容, 还是不转了, 大家去原论坛看看吧, 是太平洋论坛来的

回帖真是精彩呀, 什么都有, 有落井下石的, 有热心帮忙的, 有冷眼旁观的.

但爆笑之余, 大家又想到了什么?  建议看完全部回帖. 回复的帖子才是精彩呀. 欢迎就呢个话题大家讨论下.

链接:  http://itbbs.pconline.com.cn/topic.jsp?tid=6811068&pageNo=1

[ 本帖最后由 11 于 2007-3-8 1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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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

Freeman183/8/2007, 3:11:42 AM
😊 看了,没啥看头,想买的话直说就是了,不要瞒着她,要理直气壮的说出来。反正不是什么坏事!
113/8/2007, 3:12:59 AM
回帖才是精彩, 你根本未睇完回帖吧?
青柠3/8/2007, 3:13:19 AM
😊 😊 沟通问题,沟通好了就什么事都没了!~
Freeman183/8/2007, 3:14:34 AM
[quote]原帖由 11 于 2007-3-8 11:12 发表
回帖才是精彩, 你根本未睇完回帖吧? [/quote]


😊 看了一部份,因本人不是摄像发烧友。
113/8/2007, 3:16:27 AM
不关摄影的事, 而是摄影引出的问题, 再就是回帖网友的态度
Freeman183/8/2007, 3:32:47 AM
😊 又重新看了一遍,有几个回贴好搞笑。




1、大家都没看出问题所在,儿子是长的不错,可花了那么多钱的相机(还单反),把宝贝儿子拍成这个样,怎么行呢?
图片图片难怪要离婚了。 [/size]


2、离婚还有心情上网,真是强人,如果是我有时间都转移财产了
3、 哦,没有注意楼主的名字,怎么是秋风老弟啊?和老婆闹别扭了?好好说好好说,别急哈。图片从她的角度讲生气也有道理,她还不也是为了这个家,所以多道歉,对老婆低三下四不丢人,外人看不见图片离婚是不可能的,办离婚手续人家还要问原因呢,你说我买了个相机,没请示老婆,所以她要开除我的户籍,人家办手续的都会笑死图片图片图片
113/8/2007, 3:35:44 AM
是呀,哈哈, 有些网友回帖的确比较搞笑呀, 但三毛同志的回帖更精彩
Freeman183/8/2007, 3:36:27 AM
第三个回贴就是三毛的。
113/8/2007, 3:37:40 AM
嗯, 三毛的第一个回帖好精彩呀, 上边的不是第一个回帖来的

第一个回帖学到嘢呀,有水平
怕水的鱼3/8/2007, 3:39:14 AM
我觉得有点象我们公社的回贴


仔细看看就知道了
113/8/2007, 3:42:19 AM
水鱼比较有文采, 不就此问题发表一番吗?
ekin5298183/8/2007, 3:53:07 AM
没办法,朋友,爱好和家庭有时永远是相悖的
怕水的鱼3/8/2007, 4:01:53 AM
[quote]原帖由 11 于 2007-3-8 11:42 发表
水鱼比较有文采, 不就此问题发表一番吗? [/quote]
我没文采

如果说发表看法

我只有说,那个女的有问题

为这么一件小事就离婚的话

那她这一生中要离N次婚了,如果还有人肯要她的话




允许LG有自己的合理的追求,允许LG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

给大家一点私人空间,给大家一个能够呼吸的空间

夫妻之情才能维系能更长久
怕水的鱼3/8/2007, 4:03:22 AM
[quote]原帖由 怕水的鱼 于 2007-3-8 12:01 发表

我没文采

如果说发表看法

我只有说,那个女的有问题

为这么一件小事就离婚的话

那她这一生中要离N次婚了,如果还有人肯要她的话




允许LG有自己的合理的追求,允许LG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 [/quote]


一个凡事报告,对自己唯命是从的男人,长年累月的对着,不烦吗
juny3/8/2007, 4:03:41 AM
啥东西来的。。
爱过/痛/忘了3/8/2007, 4:06:15 AM
请问鱼姐,点先算不违反原则???
你又认为底线定到那里才合适??
怕水的鱼3/8/2007, 4:12:15 AM
[quote]原帖由 爱过/痛/忘了 于 2007-3-8 12:06 发表
请问鱼姐,点先算不违反原则???
你又认为底线定到那里才合适?? [/quote]
比如:这个爱好或兴趣是不违法的(吸毒???!!!)
这个爱好兴趣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的(按他贴里说的,不是无钱买不起,而是因为不向LP报告而导致吵离婚)
这个爱好兴趣是不会伤害到他人的
暂时想到这么多
113/8/2007, 4:53:53 AM
鱼姐这样的就法是单方面的, 每人想法不同呀, 你的想法不代表主角老婆的想法呀

我在群里和别人讨论过, 群友说: 亦有可能他经常自作主张, 买东西不和老婆商量, 而这一次的事件是导火索
怕水的鱼3/8/2007, 11:28:15 AM
[quote]原帖由 11 于 2007-3-8 12:53 发表
鱼姐这样的就法是单方面的, 每人想法不同呀, 你的想法不代表主角老婆的想法呀

我在群里和别人讨论过, 群友说: 亦有可能他经常自作主张, 买东西不和老婆商量, 而这一次的事件是导火索 [/quote]

我说的当然是我个人的想法了

因为具体情况只有他们夫妻两人知道

但就他贴里说的是真的话,那么他LP是要不得的那种女人

试问有哪个男人能忍受这样的女人
社长3/8/2007, 12:34:15 PM
把他休了,然后再把她也休了
lili00423/8/2007, 3:35:01 PM
不就一台数码嘛,,整天把离婚挂在嘴边的女人..我是男人的话,觉得真累
Freeman183/9/2007, 12:25:47 AM
😊 😊 LiLi姐是个好女孩!呵呵................
113/9/2007, 1:50:17 AM
呵呵, 从回帖中发现, 我们公社的MM, 都是好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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