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家探讨下肖像权问题:如果她告我会赢吗?
作者: 快乐金枪•发布于: 2008/08/05 13:13•浏览: 2031•回复: 47
[font=宋体] [size=5]近日公社兴起一股贴玉照风潮,本枪认为这是好事一桩,大家可以相互认识一下!当然,愿意贴就贴,不愿意贴就罢,不要勉强。不过,如果真有一位社员,硬是将人家未同意贴的玉照贴出来,本意只是让大家乐一乐别无他图,那会不会象小四妹妹所说“发本人照片,律师楼见”这么大件事呢?如果她告他,她会不会赢呢?[/size][/font][/size]
[font=宋体] [size=5]我经历过这样的事。两年前,某电视台一型男摄记和一美女主持来找我,让我安排采访德庆某厂的产品专利维权新闻事件。在生产车间,男摄记拍片我也拍片。为了拍出效果,并且借助美女效应,我叫美女主持手拿一排产品拍照,她应允,随手拿起产品摆好姿势,笑眯眯对着镜头任我拍,出来的图片效果不错,我把它配在文稿上,发表于南方日报、西江日报,以及各大网站。可见报见网当天,她打电话给我说,照片未经她同意擅自发表,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不但要律师楼见,而且要法庭上见。[/size][/font][font=宋体] [/size][/font][/size]
[font=宋体][size=5] [size=5]各位社员:如果她真要告我,我会输吗?请大家探讨一下,随后给大家分析。[/size][/size][/font][/size][/size]
[ 本帖最后由 快乐金枪 于 2008-8-5 21:44 编辑 ]
[font=宋体] [size=5]我经历过这样的事。两年前,某电视台一型男摄记和一美女主持来找我,让我安排采访德庆某厂的产品专利维权新闻事件。在生产车间,男摄记拍片我也拍片。为了拍出效果,并且借助美女效应,我叫美女主持手拿一排产品拍照,她应允,随手拿起产品摆好姿势,笑眯眯对着镜头任我拍,出来的图片效果不错,我把它配在文稿上,发表于南方日报、西江日报,以及各大网站。可见报见网当天,她打电话给我说,照片未经她同意擅自发表,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不但要律师楼见,而且要法庭上见。[/size][/font][font=宋体] [/size][/font][/size]
[font=宋体][size=5] [size=5]各位社员:如果她真要告我,我会输吗?请大家探讨一下,随后给大家分析。[/size][/size][/font][/size][/size]
[ 本帖最后由 快乐金枪 于 2008-8-5 21: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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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
纵酒探花•8/5/2008, 1:16:42 PM
打起来就难说。。。。。。。
差D23岁•8/5/2008, 1:23:52 PM
好难解释呢个问题!!!既无拿相片去盈利、恶搞!!!应该就唔会赢啦!
女皇-樱•8/5/2008, 1:24:47 PM
这个~我还真要好好想想~
流浪汉•8/5/2008, 1:25:49 PM
告起来应该会赢
tuotuoling•8/5/2008, 1:44:05 PM
似乎不懂…😊😊
想当然地,认为会赢…
想当然地,认为会赢…
11•8/5/2008, 1:46:44 PM
估计非商用,非盈利性,没什么大问题,亦有可能会被要求撤消照片等,个人认为。
EGG•8/5/2008, 1:48:02 PM
在这里有我们公社法律的高材生秋秋,想听听她的意见
叻叻熊•8/5/2008, 1:49:48 PM
我记得在某报纸看过这样的个案,前辈你最后赢了😊 😊
一生何求•8/5/2008, 1:55:33 PM
一般没有什么目的的用途问题应该不会太大哇!
蓝山RAIN•8/5/2008, 1:55:48 PM
疑点一:两年前的事情为何到现在才告?是巧合,还是两年前的事情借东风
疑点二😊Z在拍照的时候有否跟那位美女说明,照片是 用于产品宣传,而并非因为美貌而投稿呢,(这点可以被美女认为自身已帮助产品代言,应该收取一定费用)
疑点三,LZ在发布前是否有告知当事人用于投稿之用,而发表所得稿费又如何处置呢
疑点二😊Z在拍照的时候有否跟那位美女说明,照片是 用于产品宣传,而并非因为美貌而投稿呢,(这点可以被美女认为自身已帮助产品代言,应该收取一定费用)
疑点三,LZ在发布前是否有告知当事人用于投稿之用,而发表所得稿费又如何处置呢
pc9527•8/5/2008, 2:05:36 PM
民法通则有云:只要不是用于营利目的、没有丑化、侮辱、贬低肖像人的目的,只因新闻报道的需要而展示、公布他人的肖像,原像人不得主张肖像权。但对于涉及公民隐私、展示公民形象丑陋不堪、对公民有丑化、侮辱可能的,原像人享有肖像权,可以采取向展示人请求停止侵害等救济行为。
楼主拍摄的美女上报和新闻网站(不是吹水网站),非盈利性质,没有舞肉和贬低对方,是新闻报道需要照片,照片中人物并无肖像权可言。官司对楼主有利,告不赢的。
楼主拍摄的美女上报和新闻网站(不是吹水网站),非盈利性质,没有舞肉和贬低对方,是新闻报道需要照片,照片中人物并无肖像权可言。官司对楼主有利,告不赢的。
蓝山RAIN•8/5/2008, 2:08:02 PM
那要讲清楚嘛,我这个人喜欢看金田一.所以喜欢找疑点,前辈.得罪了.小弟这边厢向您陪个不是😊03
叻叻熊•8/5/2008, 2:18:19 PM
猪肉凉•8/5/2008, 2:18:57 PM
LZ,我有一个朋友在端州做律师的,你朋友的情况我已发给他知,很快就有结论.你等一待😊
[ 本帖最后由 猪肉凉 于 2008-8-5 22:20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猪肉凉 于 2008-8-5 22:20 编辑 ]
蓝山RAIN•8/5/2008, 2:25:19 PM
未到而立之年,不敢称兄,只能是后辈,不过只是看LZ帖子里面有些疑点,好奇心作祟
叻叻熊•8/5/2008, 2:34:47 PM
pc,如果我发一个男社员风采贴得吗?里面的照片都是各位男社员在公社发过的,我只是统一整理在一张帖子(A蛋)
pc9527•8/5/2008, 2:36:09 PM
差D23岁•8/5/2008, 2:41:41 PM
成个记者甘喔!哈哈!
叻叻熊•8/5/2008, 2:44:55 PM
好鬼烦,你得茅吵得无个(A蛋)
amanda蛋蛋•8/5/2008, 2:54:17 PM
😊7 😊7 😊7
不得不讲一句,都是男人老DOG的,好似小朋友茄
不得不讲一句,都是男人老DOG的,好似小朋友茄
tuotuoling•8/5/2008, 2:55:37 PM
A蛋,你都系毛整啦.....
pc9527•8/5/2008, 2:59:18 PM
是新闻报道需要的照片才可涉及不影响他人利益的肖像版本,如A蛋发他人照片是为了搏取公分的,别人不告你则问题不大,一告你的,要损失好多餐早餐的呀
amanda蛋蛋•8/5/2008, 3:00:00 PM
有鬼心情整咩?????
留住先拉!!!!当吹水成为乐园先拉
留住先拉!!!!当吹水成为乐园先拉
amanda蛋蛋•8/5/2008, 3:01:18 PM
我也不是播公分!!!要公分我大把门路!!!
只不过这样的帖子很有意义着!
只不过这样的帖子很有意义着!
pc9527•8/5/2008, 3:01:52 PM
比一些老想与人吵架的人影响心情不好
别人不上是它的事情关我们什么事,又不用问它借钱看它脸色做人
支持A蛋上有授权的照片
别人不上是它的事情关我们什么事,又不用问它借钱看它脸色做人
支持A蛋上有授权的照片
女仔风筝•8/5/2008, 3:04:18 PM
离题了........
tuotuoling•8/5/2008, 3:04:58 PM
系咧,蓝山话得,你发渠个啦😊2 😊2
amanda蛋蛋•8/5/2008, 3:05:04 PM
😊9 😊9 😊9 茄我可以发你在公社发过的PP无?PC,是你自己发的哦
amanda蛋蛋•8/5/2008, 3:05:58 PM
发一个有咩意思,希望参与PK过的或者自己曾自发的男社员们给予我的支持😊5
pc9527•8/5/2008, 3:06:22 PM
探讨法律较专业的还是去:http://gddq.net/bbs/forumdisplay.php?fid=76的好
是我朋友冼大律师主持的,但人气是少了点,每次有新帖都要经打电话比老冼得闲再上去看看的
吹水的还是吹水吧
是我朋友冼大律师主持的,但人气是少了点,每次有新帖都要经打电话比老冼得闲再上去看看的
吹水的还是吹水吧
tuotuoling•8/5/2008, 3:07:02 PM
马罗....
PK得,但整理出来却不是我所想😊9
PK得,但整理出来却不是我所想😊9
pc9527•8/5/2008, 3:07:10 PM
蓝山RAIN•8/5/2008, 3:08:39 PM
唉,看来我跟某蛋的世纪之战又要告吹了.想话赚公分都茄难
pc9527•8/5/2008, 3:09:39 PM
孤九寒•8/5/2008, 3:10:10 PM
我影过张靓仔相先俾你发上来!!😊 😊
pc9527•8/5/2008, 3:10:29 PM
蓝山同E蛋的PK方法要征集广大社员的意见才成
amanda蛋蛋•8/5/2008, 3:11:21 PM
你空间都马你相片个!!!!
女仔风筝•8/5/2008, 3:11:30 PM
😊3 😊3 姣罗哗!!!
tuotuoling•8/5/2008, 3:11:43 PM
期待......
蓝山RAIN•8/5/2008, 3:13:01 PM
期待咩野啊,气氛都马博咧,已经无晒FEEL咧
pc9527•8/5/2008, 3:18:37 PM
快乐金枪•8/5/2008, 3:33:58 PM
[size=5] (一)[font=黑体]关于我原贴的第一段:[/font]对已图自愿可贴,对人图未授权不要贴。若硬是贴人图,如仅为乐一乐别无他图,不以牟利为目的,不侮辱人格的,虽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罪,但违反道德规范,为人不齿。
(二)[font=黑体]关于我原贴的第二段[/font]:美女主持明知我也是记者,我在采访活动中所拍摄的每一张图片都有可能见报见网,这一点她应该预见,但如未预见,这不是我的错;我在新闻媒体上发稿,一不以牟利为目的,二这发图只是配文稿用的,图中肖像人物对着镜头笑,表明她是配合作者、愿意被作者拍摄的,并非偷拍,三图片说明未见侮辱她人格之证据(当然如图片说明有意写成“这是贼”、“这是鸡”,这另当别论,这会构成侵权),所以,我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罪!
这是我咨询过法律人士的意见。当然,本枪反对乱贴人照片![/size]
[ 本帖最后由 快乐金枪 于 2008-8-5 23:34 编辑 ]
(二)[font=黑体]关于我原贴的第二段[/font]:美女主持明知我也是记者,我在采访活动中所拍摄的每一张图片都有可能见报见网,这一点她应该预见,但如未预见,这不是我的错;我在新闻媒体上发稿,一不以牟利为目的,二这发图只是配文稿用的,图中肖像人物对着镜头笑,表明她是配合作者、愿意被作者拍摄的,并非偷拍,三图片说明未见侮辱她人格之证据(当然如图片说明有意写成“这是贼”、“这是鸡”,这另当别论,这会构成侵权),所以,我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罪!
这是我咨询过法律人士的意见。当然,本枪反对乱贴人照片![/size]
[ 本帖最后由 快乐金枪 于 2008-8-5 23:34 编辑 ]
pc9527•8/5/2008, 3:37:29 PM
学习到了,有温故而知新的感觉dq12
自我骄傲下先:与我的解释相符呀
自我骄傲下先:与我的解释相符呀
pc9527•8/5/2008, 3:42:19 PM
pc9527•8/5/2008, 3:43:09 PM
在网络喜欢帖人照片的学习学习,好处多多
tuotuoling•8/5/2008, 3:46:22 PM
贴相,最好加权限
autumn•8/6/2008, 5:25:26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