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云浮”摄影活动有关通知

作者: pc9527发布于: 2007/11/23 14:27浏览: 724回复: 3
12月1日星期六,“印象云浮”摄影大赛开镜式,肇庆市艺术摄影协会拟组织会员参加(即日来回),会员车费由学会出,会员50元(包括两个正餐),非会员80元(包括两个正餐,车费)
于11月27日前要决定是否参加,将名单报到我处转肇庆联系员春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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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碌葛11/23/2007, 5:00:41 PM
刘春林????
pc952711/28/2007, 11:52:18 PM
《云浮印象》摄影大赛开镜仪式活动定于2007年12月1日举办,内容丰富,欢迎广大摄影人参与。

开镜时间:2007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10时30分

地点:云浮市风情街小广场

上午:(1)风情街小广场乐队和街舞队现场表演;
   (2)风情街模特配合拍摄;
   (3)老人扇舞和太极表演。

下午:云城区腰古镇水东村明清古民居安排舞狮、舞龙、禾楼舞。

晚上:拍摄广场文化活动和城区夜景。

开镜仪式赛后,提供拍摄指南,由参加摄影活动的嘉宾和影友自由创作。
宇宙清11/30/2007, 2:41:29 PM
《印象云浮》摄影大赛征稿细则
主办单位:中共云浮市委 云浮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云浮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云浮市委员会 云浮市旅游局 云浮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云浮日报社 云浮市广播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展现云浮市自然风光、行业风貌、人文景观、地域文化、风土人情、城乡新貌和各项建设成就,记录云浮市历史进程,推介云浮市独特旅游资源、良好投资环境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印象云浮》摄影大赛,征稿细则如下:
一、拍摄题材
以云浮生态保护、城乡变迁为拍摄主线,全面反映云浮人文与自然生态环境,全面展现今日城乡崭新面貌,充分体现云浮深厚文化底蕴。投稿作品风格、题材不限,但必须取材于云浮市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古迹、城乡新貌、风土人情、风景名胜区等相关内容。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 奖金10000 元; 二等奖3幅 奖金各5000 元; 三等奖5幅 奖金各1000 元; 优秀奖130幅:奖金各300元。 以上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三、来稿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不限黑白、彩色。来稿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长边25厘米,正方形边长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宽15厘米),不得装裱。参赛作品背面应写上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大赛提倡不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建议不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过分技术处理。 3、凡获奖作品,作者必须提交底片(用后归还作者,反转片须提供电子文件)或电子文件(JPEG格式5MB、TIFF格式40MB以上)供影展组委会统一制作展出图片;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底片或电子文件,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4、为丰富大赛画册内容,从来稿中征用部分照片,每幅稿酬100元。   四、其他事项 1、所有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存档、大赛活动宣传等),不另付稿酬;大赛作品如被主办单位征用作其它宣传用途,将另付稿酬。所有大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凡向本次大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则。
1、开镜仪式:2007年12月1日上午10:30在云浮市群众艺术馆门前小广场举办由云浮市领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领导、省内摄影名家和摄影爱好者参加的大赛开镜仪式。 2、截稿日期:2008年1月10日。
3、展出及颁奖:2008年1月30日,举办展出及颁奖仪式,邀请市领导、省摄协领导和各界人士参加首展,对获奖者进行颁奖。首展仪式后,将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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