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形成事实收养后如何办理入户的公告)

作者: 悠悠然发布于: 2009/03/23 02:43浏览: 567回复: 7
[size=4]      县民政、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5局就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问题已进行了联合发文。
    其中部分内容就是:针对已形成了事实的私自收养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但收养人必须要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这个前提。办理这手续有两个部门:一是1999年4月1日前形成事实收养的到县公证处办理公证书。二是1999年4月1日后形成事实收养的到县民政局办理收养证。 办好了公证书或收养证的可以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至于要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就要到相关部门咨询了。
    希望身边有这种情况的社员们留意一下。[/size]
永久链接:
/posts/36390

回复 (7)

怕水的鱼3/23/2009, 3:21:44 AM
助养好过收养咯
悠悠然3/23/2009, 3:28:10 AM
嗯。
但现好多都事实收养了,却一直无法入户,搞到无形中多啵好多黑人黑户出来,现有文件就可以一定程度上解下燃眉之急叻。
逍遥山庄3/23/2009, 3:36:50 AM
马关我事。。。。。路过!
纤纤小草3/23/2009, 4:46:20 AM
[quote]引用楼主悠悠然于2009-03-23 10:43发表的 公告(关于形成事实收养后如何办理入户的公告) :
[size=4]      县民政、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5局就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问题已进行了联合发文。
    其中部分内容就是:针对已形成了事实的私自收养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但收养人必须要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这个前提。办理这手续有两个部门:一是1999年4月1日前形成事实收养的到县公证处办理公证书。二是1999年4月1日后形成事实收养的到县民政局办理收养证。 办好了公证书或收养证的可以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至于要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就要到相关部门咨询了。
    希望身边有这种情况的社员们留意一下。[/size][/quote]



呢个先系问题。
纤纤小草3/23/2009, 4:49:08 AM
目前好多情况就系:马符合收养人条件,但由于有仔的想追女,或有女的又恨仔,私自收养了细路仔,但又不能依据收养法办理合法的收养证,导致不能入户。
朱古力3/23/2009, 4:49:27 AM
净系好难搞的问题
郁闷3/23/2009, 6:57:56 AM
路过

评论

加载编辑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