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这算不算侵犯消费者权益?

作者: dqgs发布于: 2005/12/23 12:54浏览: 751回复: 9

位于康城大道康裕楼第九卡的红興之恋影楼推出所谓开业优惠:持优惠卡交38元照6 张6吋数码个人艺术照,如增加则每张加收8元,有同事去照了。拿U盘去想把相底复回来,该影楼却不给,称要放大16吋以上的才能取回相底。影楼凭什么扣留消费者的相底,消费者已给了钱的呀!优惠卡上并没有说明不能复制相底回来。这算不算侵犯消费者权益?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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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叻叻熊12/23/2005, 1:15:34 PM

茄我确马知道算某!因为照艺术相的话好多影楼都马会俾返相底的,以前我有个堂姐姐在红玫瑰婚纱摄影做的,佢都话摞返相底比较难的,最好就影之前同影楼商量好啦!


pc952712/23/2005, 2:57:32 PM
嘿嘿!不好说,你公布商家名字这么的详细,嘿嘿!
叻叻熊12/23/2005, 4:04:55 PM

公布了就有问题了啊?


永丰仔12/23/2005, 4:15:48 PM

求财马系求气。


但系有个问题,既然是数码相就算比你抄走,也会做些手脚,比如把相片的清晰度降低,图素降低,比你都马边D用了。放大就要加钱,巨想要你银纸。


人家要交工商税,马使乞饭咩。

叻叻熊12/23/2005, 4:28:47 PM
楼上的茄清楚个!莫非你系内行人?哈哈!
永丰仔12/23/2005, 4:42:32 PM

马使内行先知,我茄醒目一睇就明了。咪以为有水鱼食,去影个个先系水鱼。好多地方都有了,边个管得了。打12315投诉了,我睇要到牛年马月先处理。

春田花花12/23/2005, 11:52:06 PM
哈哈,,,有个同事前排都拿了几张这样的优惠券过来,好睬没有去影啦
SEVEN锋12/24/2005, 8:02:16 AM
如果个个都系甘  只会助长距地慨风气
dqgs12/24/2005, 3:03:18 PM
以下是引用pc9527在2005-12-23 14:57:32的发言:
嘿嘿!不好说,你公布商家名字这么的详细,嘿嘿!


有何不妥?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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