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毒攻毒,温度不敌榴莲

作者: 朱古力•发布于: 2010/09/02 03:18•浏览: 429•回复: 2
昨晚,某人买了一个7斤几的榴莲,本人包办的大半,因为天气太热,我想以毒攻毒。


但,吃完后两个小时内,榴莲的威力大放送,空调开到23度,我依然觉得热,净要开返风扇先觉得马茄热波,而朱女和朱爸冷得要出动棉被了。



补过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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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pc9527•9/2/2010, 3:34:01 AM
朱爸爸不食笨七了,榴莲是夫妻热的,大家都不用盖被,多爽~!
朱古力•9/2/2010, 3:36:46 AM
朱爸不爱吃榴莲😊😊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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