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肯尼亚选举骚乱对香港普选的启示

作者: xdf1588发布于: 2008/01/04 16:39浏览: 2146回复: 1
肯尼亚有选举引发的骚乱,有演变成部族仇杀的趋势,目前已造成340人死亡,10万人无家可归。已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已经要求肯各党派保持克制。现总统齐贝吉要求与反对派对话,但是主要的反对党“橙色民主运动”领导人奥廷加回答的很干脆:只有你承认选举失败,否则一切免谈。

“颜色革命”引发局势混乱已经屡见不鲜,但是象肯尼亚这样演变成部族仇杀还是第一例,对于香港人民希望的普选,还真是有点启示作用。

“颜色革命”的本质是什么?就是耍无赖!

历次“颜色革命”的模式,反对派的操作模式基本是这样的:
第一步,要求普选,强调“选票出政权”;
第二步,选举结果对反对派不利,指责有“舞弊”、“不公”,不予以承认,直接要求执政者下台;
第三步,执政者拒绝,就发动罢工、罢课,搞示威游行、街头政治,实际就是以国家经济、国家民生为人质,迫使执政者就范;
第四步,国家护法机关维持秩序,则立刻被指责为“压制民主”、“侵犯人权”,要求国际社会干预;
第五步,以美国为首的自由世界悍然承担起维护“民主”、“人权”的责任,施加压力!

由此五步骤,一般二般的执政者肯定是玩完!

肯尼亚的特殊之处在于,双方都是暴脾气,你是无赖,我也不是善茬,选票解决不了的问题咱们大砍刀解决。

现在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颜色革命”中的反对派不是学习的美国民主吗?美国选举好多年了,怎么就没那么混乱呢?

问题就是,民主与法制,相互依赖,缺一不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2000年美国选举,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和小布什在决定选举结果的佛州选票统计中差距只有几百票,这必然导致对选举结果的质疑。此时,戈尔没有利用民主党的资源发动街头政治,而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当然,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实际上还是党派之间的较量,并没有抛开政治因素。在决定最终结果的裁决中,保守派和开明两派大法官的立场泾渭分明。但是,起码避免了带来的国家局势大的动荡。

美国指导了那么多国家的反对派,什么招法都交了,唯一没有传授的就是要依法办事!

香港2017年要搞普选,同样也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但是,香港特区关于第23条的立法没有通过,当年几十万香港人还在少数人的煽动下在回归纪念日搞大游行表示反对。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香港人要求最充分的民主权利,却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这不是无理要求吗?

假如没有一部法律对23条做出规定,2017年的香港选举一定很热闹,万一有类似陈水扁、热比娅、李大法师那样的人参选,高举“港独”、“救世主”的旗帜,那就好碗了。当然这样的人选举获胜的可能近乎于零,但是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宣传其歪理邪说,本事就是一种胜利,就是抹黑中国向外人讨赏的筹码!

还有就是香港的民主派,动辄就绝食、游行、发动罢工,甚至要求外国制裁中国。如果对这类行为没有约束,那就不是人民民主,而是无赖式的民主。民主派所鼓吹的“选票出政权”,本质上就变成了“游行出政权”、“罢工出政权”、“制裁出政权”。

香港2017年普选是件大好事,但是想把好事办好也是有条件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香港乱起来虽然不会象肯尼亚那样耍大砍刀,但是整得楼市、股市暴跌,也是够香港同胞们喝一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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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jingook9/4/2008, 11:38:35 AM
是的,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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