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雷同,就是事实

作者: pc9527发布于: 2005/11/01 20:27浏览: 874回复: 18

      今天,去某村某山场处理一单山火事件,事件起因是今凌晨时许此山场发生山林火灾,而昨天上午此处有一违规开垦种果的人在此违规炼山,当然此人成为此宗山林火灾的第一怀疑人。我要求此人与我们一起踏查现场时,此人边令我拿出本来已经向他出示的证件,边打电话把我的名字报告给他在省委某重要部门任职的兄长,说要其兄长打电话给本县的县委书记整我,其气势好像我是犯罪分子,他是执法者。


      我怕了,因为有省级领导的监督,决定揸正来做,不但要依法依规追究此人的违规炼山,还要依法追究其开垦种果,砍伐树木的违法行为,有什么的事实就搞那么大的事情,实事求是地去用法律教育他、惩罚他。


  我对他说:我嫖赌淫荡吹都不会,也不喜欢,只喜欢玩电脑,是咬我吾入的。你亲戚是政府部门的,大不了你使手段调我去更差的地方,你是整我不屎的,工资照领电脑照玩。


   这件事情使我更加明白了,有大大的后台是一件很吉祥幸福的事情,没有后台的只能做黄引吃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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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pc952711/1/2005, 8:2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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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shuli11/1/2005, 9:09:05 PM

   一定要严格执法,否则对不起宇宙赋予你的神圣使命,特别是对这种自以为假装在上层识个人就大晒的人,只要依法依规就不怕了,没有什么在省城领导会这么蠢打个电话比县领导说:你的下属依法捉了自己的兄弟,帮手降他职.


   而作为县领导接到这种电话,怎么会不重用你这种够胆识,热心地在他领导下努力尽职工作的人呢.不过若我是你领导,你就惨了,我一定会把你调到更高的位置,压担子,累死你!


   我义务为你当律师,抓他.


[align=right][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 21:22:51编辑过][/align]
丁丁11/1/2005, 9:31:56 PM

9527兄,有胆气!小弟钦敬你。身正不怕影斜,又何惧小人?

卡窿五筒11/1/2005, 10:26:05 PM
哼哼~如果话距真系有位在省委某重要部门任职的兄长~距又使5底在度伐木炼山种橘子~!?
pc952711/2/2005, 2:22:55 AM
真系四处起火,青云山又发生山林火灾,有知情者请单声知啦!
pc952711/2/2005, 2:23:00 AM
真系四处起火,青云山又发生山林火灾,有知情者请单声知啦!
pc952711/2/2005, 8:59:20 AM
以下是引用卡窿五筒在2005-11-1 22:26:05的发言:
哼哼~如果话距真系有位在省委某重要部门任职的兄长~距又使5底在度伐木炼山种橘子~!?


兄台不知,目前在德庆,包几十亩种果是比较易赚钱的事业,许多德庆的大亨都乐彼此道。
失棱飞羽11/2/2005, 9:02:08 AM

TMD边个咁串!!!!!!居然对肥仔不敬!!!!


“报告给他在省委某重要部门任职的兄长,说要其兄长打电话给本县的县委书记整我,”


这种事也能做出来?看来真是个顶级白痴了~

cici11/2/2005, 9:09:48 AM
9527叔叔,在坚持正义的情况下,要记得保护自己啊,谂谂你屋企的妻儿啦~~至于省计做,我就真系马知啦,祝你好运[em23]
detonfan11/2/2005, 9:20:51 AM
世道艰难,祝你好运
悠悠的风11/2/2005, 1:54:55 PM
严重支持楼主!!!
我来自德庆11/3/2005, 10:53:05 PM
楼主,顶一下,根据国家人事部2005年4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公务员犯了以上所说的任一项才会被惩戒,所以你是正确的,你身正不怕影歪!

我来自德庆11/3/2005, 10:54:30 PM

呵~~~~~

卡窿五筒11/4/2005, 3:31:31 AM

今调个世界真系5底人都有~!

叻叻熊11/4/2005, 2:28:53 PM
系咪5底人都比你遇到?
pc952711/4/2005, 5:29:11 PM
事件还在等待处理中,不知是权大还是法大还看下回分解,已经有点压力[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
cici11/4/2005, 5:33:45 PM
叔叔加油~~~~~
1111/4/2005, 7:00:10 PM

精神上撑你,呵呵,能力上帮你马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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